有机无机缓释氮肥(I型)产品使用说明书

发布时间:2024-03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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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名称:有机无机缓释氮肥

含氮量:18%

产品特点:

该产品符合国际标准ISO 19670-2017《肥料和土壤调理剂 固体脲醛缓释肥料 一般要求》、国家标准GB/T 34763-2017《脲醛缓释肥料》和团体标准T/NJSS 006-2024《有机无机缓释氮肥》3个标准。在土壤低盐分情况下,无机氮施入比例越大土壤矿化量越大,当土壤盐分水平增加时,会抑制土壤氮素矿化量,使用该产品可以缩小两种盐分水平下的矿化差异,减小盐分对矿化作用的抑制,增加土壤微生物含量及提高土壤酶活性,促进养分释放与根际养分吸收利用。

使用方法:

1、基施,机械或人工均匀撒施,施后覆土,浇透水。
2、用于土壤地力提升时,建议每亩用量20-50公斤。亩用量低于30公斤时,应用作物常规施肥基肥中氮肥折纯用量每亩可减少2-3公斤;亩用量达到或超过40公斤时,应用作物常规施肥基肥中氮肥折纯用量每亩可减少4-5公斤、作物生长中后期常规追肥中氮肥可减少3-4公斤(比如水稻、小麦或玉米,追肥中可不施穗肥)。
3、用于盐碱地改良时,粮食作物建议每亩用量40-100公斤。亩用量低于70公斤时,应用作物常规施肥基肥中氮肥折纯用量每亩可减少4-6公斤、作物生长中后期常规追肥中氮肥可减少3-5公斤(比如水稻、小麦或玉米,追肥中可不施穗肥);亩用量达到或超过80公斤时,应用作物常规施肥基肥中氮肥折纯用量每亩可减少7-10公斤、作物生长中后期常规追肥中氮肥可减少6-8公斤(比如水稻、小麦或玉米,追肥中可不施氮肥)。
4、基施时建议与速效氮磷钾肥料配施,具体用量和氮肥追施减量(减次),根据土壤贫瘠、盐碱化等障碍因子等级和作物品种进行调整,在地方农业技术部门指导下使用。

注意事项:

储藏运输时注意防雨、防潮、防晒、防破损;避免与杀菌剂农药同时使用(相隔5-7天以上为宜);深施覆土浇透水效果更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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